复制对象
Copy 操作会复制清单中指定的每个对象。您可以将对象复制到相同 Amazon 区域中的存储桶或不同区域中的存储桶。S3 分批操作支持 Amazon S3 所提供用于复制对象的大部分选项。这些选项包括设置对象元数据、设置权限以及更改对象的存储类。
您可以使用复制操作复制现有的未加密对象,并将其写入同一存储桶作为加密对象。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使用 Amazon S3 分批操作加密对象
复制对象时,可以更改用于计算对象校验和的校验和算法。如果对象没有额外的已计算校验和,您还可以通过指定 Amazon S3 要使用的校验和算法来添加一个校验和。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检查对象完整性。
有关复制 Amazon S3 中的对象以及必需参数和可选参数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本指南中的 复制和移动对象 和《Amazon Simple Storage Service API 参考》中的 CopyObject。
限制和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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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源对象必须位于一个存储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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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目标对象必须位于一个存储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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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必须具有源存储桶的读取权限和目标存储桶的写入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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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的对象大小最多为 5 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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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尝试将对象从 S3 Glacier Flexible Retrieval 或 S3 Glacier Deep Archive 类复制到 S3 Standard 存储类,则需要先还原这些对象。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恢复已归档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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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任务必须在目标区域(您要将对象复制到的区域)中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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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 ETag 的条件检查和使用客户提供的加密密钥的服务器端加密 (SSE-C) 之外,所有复制选项都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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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存储桶为非版本化,您将覆盖具有相同键名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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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以对象在清单中出现的相同顺序复制这些对象。对于受版本控制的存储桶,如果保留当前/非当前版本顺序很重要,您应首先复制所有非当前版本。然后,在第一个任务完成后,在后续任务中复制当前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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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支持将对象复制到低冗余存储 (RRS) 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