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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定义总值


快速创作者可以从现场井中为其表或数据透视表视觉对象定义总和小计聚合。对于表格，只有为视觉对象开启了总计，才可以使用自定义总计菜单。

**更改总计或小计的聚合**

1. 导航到要更改的分析，然后选择要定义总计的表格或数据透视表视觉对象。

1. 从字段井中选择要更改的字段。

1. 选择**总计**，然后选择所需聚合。可用选项如下：
   + **默认** – 总计计算使用与指标字段相同的聚合。
   + **Sum** – 计算视觉对象中数据的总和。
   + **Average** – 计算视觉对象中数据的平均值。
   + **Min** – 计算视觉对象中数据的最小值。
   + **Max** – 计算视觉对象中数据的最大值。
   + **无（隐藏）**– 不计算总计。选择此选项后，视觉对象中的总计和小计单元格将留空。如果使用计算总计或小计的指标字段对外部维度进行排序，则该维度按字母顺序进行排序。将值从**无（隐藏）**更改为另一个值时，外部维度将按使用指定聚合类型计算的小计进行排序。

以下限制适用于自定义总计。
+ 自定义总计不支持条件格式设置。
+ 字符串列不支持总计聚合。总计聚合包括 **Min**、**Max**、**Sum** 和 **Average**。
+ 日期列与 **Average** 和 **Sum** 总计聚合函数不兼容。